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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遇見情人包養網】請不要只愛上我的長髮

【遇見情人包養網】


  我不知道天堂在哪裡?
  我只聽見過上帝的聲音。他老人家如是說:愛情存在於哪裡呢?它或許是一種疾病,我們看到的只是欲望。
  (一)
  我是小夕。
  若干年前的農歷七月初七,我那偉大的作家母親將我帶到這個世界。於是我被喜歡寫風花雪月愛情故事迎風流淚的母親賜名為??小夕。
  我朦朧地記得有人告訴過我:“你與你的真命天子相遇之時,你們四目相對之際,那一刻,天空中必定風雲突變電閃雷鳴。
  我堅信。因為我太年輕。
  但是,那日,邂逅VINCENT卻平靜無奇,雲淡風清。與他相視,只看見他眼中一團火焰燃燒。情欲之火?不貼切。我更願意理解為憤怒之火。兩個人相撞,我手中的冰淇淋在他白色體恤印下污垢的後果。
  我沒有感覺,我仰望他,不可忽視的火焰迅速蔓延到我的身上。無處可逃。
  後來,在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,VINCENT以狂熱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把我擁到床上,我仍然睜著純真無邪的眼睛在想:天空怎麼不見電閃雷鳴。我沒有感覺。但我仍然被那團火焰燃燒,我純潔的身體支離破碎,我看到了自己的鮮血,在我身下的床單上,如同一朵盛開的花,很小,很美,它沒有名字,卻留下永恆的記憶。
  抱歉,我不知道這是你的第一次。
  那麼你呢?你也是嗎?
  傻丫頭,男人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第一次。
  VINCENT的話在當時讓我很費解。這一年,我十八歲。正趕上本世紀的最後一年?1999。相傳會有世界末日的到來。我結束了我的童貞,是否准備迎接那一天的來臨?
  (二)
  新世紀元年,我開始留發。這一年女孩和男孩相互替換性別角色。女孩的發越來越短,男孩的發長可過肩。朋友問我:“小夕,你為什麼還要留長發?剪短它,方能跟上潮流的腳步。”
  發剪短了,真的不會有三千煩惱了嗎?
  路上,一個男孩與一個女孩爭吵,我沒窺聽卻源源不斷飄進我的耳朵。
  以後不要再糾纏我了。
  我真的很喜歡你。
  喜歡我的人很多,不要以為同你上床後,我就成為你的私人財產,我現在已經對你沒興趣了,以後別讓我再看見你……
  女孩的話如滔滔江水,她看上去比我大點有限,男孩自始至終就說過一句:我真的喜歡你。
  我有一些恐懼緊緊抓住VICENT的手,他笑:“你緊張什麼,又不是我們吵架。”在他眼裡我永遠是長不大的小女孩。他雖然22歲卻很成熟。
  VINCENT一口一口地喂我吃冰淇淋。
  我含糊不清地問他:“你為什麼不離開我呢?我們在一起好像很久了。”
  他反問我:“我為什麼要離開你呢?我們不是挺好嗎?我有做過對不起你的事嗎?”答案是,很好,沒有。可是他從來沒有說過:“我愛你。”這三個字在現實生活中很難啟齒嗎?在這個諸事都容易混淆的年代,我的愛情呢?在VINCENT身邊,我心懷叵測地等待生命中那道電閃雷鳴。
  “小夕,我不知道你那小腦袋成天胡思亂想些什麼?好了,一會咱們回家吧。我還要完成那幅畫呢。”
  我撅嘴跺腳:“你陪我的時間總是少的可憐。”
   (三)
   我沒考上大學,在社會游蕩,靠當作家的媽和企業家的爸(我爸是農民企業家)“施舍”度日,生活還未曾出現窘迫現像。我沒有理想,胸無大志,這年頭湊合活著吧。
  VINCENT則不同。他在美術學院已經上大四了。他學西洋油畫。他的遠大理想??到法國巴黎留學。他孜孜不倦懸梁刺股廢寢忘食但又不得不眷顧應付我這個小累贅。
  他的小屋堆積著他琳琅滿目的作品。我無立足之地。他的床很狹窄,到了晚上我們便把那些完成與未完成的“傑作”小心翼翼地捧到地上才能做我們喜歡的運動。我不留宿,做完運動稍歇片刻我就打道回府。因為我懼怕屋中彌漫的顏料的氣味。我說他是油漆匠,他就跟我唱:鴛鴦茶,鴛鴦茶,你愛我,我愛你。(法國電影《虎口脫險》裡面的情節)
  一日,閑置在他作品當中無所事事的我終於爆發:“你能不能停下你的筆,我們中間有第三者了。”
  “誰?哪了?”
  “就是這些東西。”我指著滿世界的瓶瓶罐罐五彩繽紛。
  “對不起,小夕,沒有時間陪你,為了我的理想和事業,我們都要做出點犧牲,以後我會彌補你的。”
  我咆哮:“什麼理想事業都TMD見鬼吧。你跟他們去戀愛,跟他們去睡覺吧。”
  他無可奈何:“你快20歲了,能不能不要那麼幼稚,你爸媽有錢可以養活你,要風得風要雨得雨,我卻要事事靠自己努力。”
  這些實際性的問題總被我忽略。
  我無法忍受,摔門而去。
  天地間狂風大作,驟雨突降。
  我在雨中徘徊。
  冰冷的雨打在我的身上,我前所未有的清醒。我需要在雨中考慮一些從未涉及到的現實問題。我的心緒很凌亂。
  天空中雷電交加之時,一輛越野吉普車停在我的身邊。
  “小姐,需要我送你回家嗎?”年輕男人的聲音在寒冷的雨中聽起來很溫暖:“相信我,我不是壞人,只是雨很大,你會感冒的。”
  我上了他的車。是什麼原因驅使我相信了他。我找不到理由。
  (四)
  我找到了一份工作。
  承蒙上天垂愛賦予我美妙的歌喉,使我得以在酒吧找到了一份唱歌的工作。天生我才必有用。當然必須對老爸老媽隱瞞。
  我開始自食其力。
  我成熟了許多。
  峰,那個開越野吉普車的男人每晚給我捧場。送艷紅的玫瑰。帶我去宵夜。我的防線不功自破。
  我愛上了他。
  愛一個人需要理由嗎?需要嗎?不需要嗎?
  接下來的事不可避免。
  那也是個月黑風高的夜。
  他把我抱到了床上,我們互相撕扯著對方的衣服,我們的唇如漆似膠,迫不及待的想要對方成為自己身體的一部分。我低沉熱烈的呻吟著,他喘息著,用力的撞擊著我。時間仿佛凝固,春色蕩漾在房間的每一個角落。
  他無限憐惜地看著蜷伏在懷中的我,像貓一樣溫順,紅潮未退的臉上,散落著幾綹凌亂的青絲,看上去很疲倦,但是很美。忍不住,用手指在我光滑的脊背游走,輕柔如春風,然後用嘴唇輕吻我的發梢,我的耳垂……我美妙絕倫的身體,帶給他毀滅般的瘋狂,讓他迷戀。
  他沒有留我過夜便開車送我回家。一路無語,我不知道他在想什麼。難道得到了就不知道珍惜嗎?臨下車之際,他把一沓厚厚的鈔票塞進我的手中,我的心從高空一下子墜入無底深淵。
  我抑制住即將流淌的眼淚:“這算什麼?我是個唱歌的女人,但是我不是妓女!”
  他愕然:“對不起,小夕,我不是這個意思,只是想送你一件禮物,又不知道你喜歡什麼……”
  “夠了,收起你的錢,滾吧。”我打斷了他的話,我無法容忍這個我愛上的男人這樣嚴重地傷害我的自尊,我渴望的是真情,然而他呢?我是為了愛而付出,決不是為了錢出賣我的肉體。我的心隱隱作痛,那是被他殘忍地一刀一刀地割得支離破碎。凜冽的夜風一寸寸侵蝕著我的肌膚,我體內所有愛的細胞宣告死亡。
   (五)
  我接到VINCENT的電話:“小夕,我已經辦理好留學手續,我很想你,我們見一面好嗎?我有很多話要對你說。”他的聲音很陌生。
  “好呀,首先恭喜你。有什麼話對我說?”
  “還是等到見面那天再說吧。”
  “我事先說好,別讓我等你呀,我沒耐心。”
  我在電話裡開心地笑,在黑暗中我淚流滿面。
  2001年,我不老,也沒醜。我的發已長至腰際,我的眼神已風情萬種(注意,這個詞得自那些傾慕我的男人之口,我沒有王婆賣瓜的嫌疑),我有很多男朋友。我聽見了上帝的聲音:愛情存在於哪裡呢?它或許是一種疾病,我們看到的只是欲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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